“没、没什么。”以玫低头。只是,她明明就看见他们了,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走了而以琛,也明明看见了她
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回到这里。
主编面试的时候问她:“赵小姐,你为什么选择在a城工作”
默笙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为什么呢因为曾在这里念过一年多的大学因为曾在这里认识他因为曾在这里经受过很多很多
她开始也不知道,回国前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里,直到那天见到他才明白,她是想见他,虽然他已经不属于她,但是,她就是想看看他。
只看看而已。
“可能是因为不能回家吧。”默笙说。主编奇怪地打量了她良久,留下了她,成了某女性杂志的摄影记者。
然而主编过分地看重她在国外杂志工作的经历使她不安。
“那只是一个小杂志社。”默笙这样对主编说。
“哎阿笙。”四十多岁的女主编亲热地叫着她的名字,“你是在夸奖我的博识吗我居然连美国一个不起眼的小杂志社都一清二楚。”
默笙笑了起来,不安也一扫而空。
主编正色地说:“阿笙,我知道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当一个摄影师多么的难,你必须比大多数白人优秀。他们总以为我们中国人是没有艺术细胞的。”
就这样安定下来,她仍然去那家超市购物,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们。直到有一次,超市的保安叫住了她。
“小姐,请你到保安室来一趟。”
默笙一愣,直觉没有好事,报纸上有太多的关于超市保安强行搜身甚至打人的报道。
默笙谨慎地盯着他,保安无奈地说:“小姐,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想问你一个月前有没有丢了东西。”
一个月前她刚回国,难道她丢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好奇地随他走进保安室,保安递给她一个黑色的皮夹。
默笙不用看里面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笑着摇摇头说:“你弄错了,这不是我的。”
保安出乎意料地固执:“你打开来看看。”
她接过打开,然后看到了自己的照片。
保安得意地说:“小姐,这是你的照片吧,虽然和现在差别很大,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差别是很大的,因为那是刚上大学时拍的入学照。她还是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傻乎乎地笑着。
怎么会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皮夹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