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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暴风雪即将来袭 上

<font color=red>阁</font>已启用最新域名:<font color=red>ge001</font> ,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谢谢!</p>“这个世界真变的发狂。”格桑常常感叹。

这年月,谁掌握了经济,谁就能主宰政治。金钱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

格桑牢记大学老师的谆谆教诲。他一再告诫自己,得意不能忘形。多年来,都以“不迁怒,不二过”为座右铭。谦虚谨慎,以儒家文化培养心智的平衡。

他的生活很规律,也很朴素,不贪图大鱼大肉和声色犬马,不迁怒于别人,沉默寡言,与人为善,从不暴饮暴食,每天坚持早睡早起。甚至,他还不会打麻将,也不愿意打麻将。

格桑不能抽出时间来修行,他不能像父辈一样来用自己的一生向十万佛磕够十万个等身长头,也不能默默地在朝圣的路上洗涤自己的灵魂,可是,他坚持每年资助那些前往拉萨朝圣的人。格桑认为这也是一种修行。就像藏民族受教育水平不高,不可能每个人都会诵经,聪明的藏民族想到了一个好的办法,那就是把大量的经文都装在经桶里,只要转动经桶就相当于诵经了。

在外界看来,他是不可多得的文化人,孝敬父母,教育子女。他有香车宝马,豪华别墅,财产几十亿,但不贪图女色……唯一使州城人美中不足的是目前格桑嘉措仍是孑然一身,他也和其他人从不愿谈论自己的私事。这恰恰变成了州城人的一个谜,也令无数的花季少女想入非非……谁不想嫁一个身财万贯,风度翩翩,潇洒而又有气质的商界巨子呢?高富帅,从来都是女孩的不二追求。

荣誉的光环彻底让格桑成为一个传奇人物。

可是他坦言,“我是一个放羊娃”。

每到夏季,格桑总会抽出时间来回到生他养他的草原,呼吸那里的新鲜的空气。满眼是大片大片的望不到边的金黄色的油菜花,花香飘落在山坡上,树林里。一条河从山脚一直流向外面的世界,河的两岸则是牛羊的乐园,花的海洋,牧童在这里歌唱,姑娘小伙在这里谈情说爱……亦农亦牧,好不自在。小时候,格桑经常上山打柴,每到夏秋季节,只要你进入松树林,脸上都是湿漉漉的,特别凉爽,特别舒服,当你爬到山顶往下看,白云在脚下飘来飘去,你放佛身在仙境,无限惬意。都说这里海拔高,可格桑只要回到这里,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笑逐颜开。他先随便进山捡一小捆干柴,随手在草原上捡来些干牛粪,再找来三个石头,拿出随身带来的双耳铁锅到河里舀上雪山融化而来的清澈的河水,然后随意的和哪个就近的牧人讲好价钱,于是牵来一只羊,格桑解下自己的鞋带,绑住那只羊的三条腿,拔出腰间的藏刀,手起刀落,干净利落,不一会儿,刚刚还活蹦乱跳的羊儿就变成了大块的羊肉——格桑不认为杀羊是“杀生”,这是他在超度羊,好让它尽快的投生为另一种生命。在三个石头中间支上双耳铁锅,下面点着干柴和干牛粪,一边喝酒,一边加火,一边闻着新鲜羊肉的美味,这时候,格桑弹起弦子开始歌唱“我最亲爱的桑杰卓玛,桑杰卓玛拉,我是远方飞来的小鸟请你相信我,你那纯洁无暇的心就像洁白的雪莲花,美丽呀善良的桑杰卓玛拉,珍珠项链献给你献给你献给你……”歌声响起,附近的牧民便纷纷赶来一起加入到歌舞的行列,大家围在锅的四周,手拉着手,尽情的跳起欢快的锅庄,格桑则会斟满甘甜的美酒,一一向来人敬酒,歌舞过后,大家就会共同分享锅里的美味——谁也不能客气,主人格桑会把所有的羊肉分给这里的每一个人——包括过路人也得吃上一份。大声的歌唱,大块的吃肉,大碗的喝酒,大胆的舞蹈,无拘无束,尽情放纵……“如果天天能和他们一样那该多好啊!”格桑每次狂欢都会发出这样的感叹。

蒙古族擅长长调,藏族则以高音著称。蒙古高原地势开阔,绵延千里,一望无垠,所以生长在那里的蒙古人可以把自己的声音尽可能的拉长,想拉多长就拉多长,因为蒙古草原是没有边际的,而且,在广袤无垠的蒙古草原上没有什么太高的大山,所以声音不必要太高就可以传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藏族则就不一样了,他们生活的地方一般海拔都非常高,氧气十分的稀薄,最主要的是藏族的草原没有蒙古草原那么辽阔,而且上面有无数的高山和深沟,所以,藏族唱歌一般都音高比较的高,几乎不需要什么长调,就可以让人们都听得真真切切,声音必须得有穿透力,否则是不能够传到大山那面的。环境的不同,决定了不同民族的歌声具有不同的特色。就像生活在黄土高原上的西北汉子只能唱出“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而绝不可能唱出“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一样。生活环境造就了格桑的姓格,他不可能像江淮地区的奶油小生一般黏黏呼呼,低眉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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